宗庆后未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家族信托?律师:可能存在企业设立、间接设立、第三方设立等路径

新盛公司客服电话1818-719-7192微71465115在线咨询者从知情人士处得知,杭州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并未在香港汇丰银行以个人名义设立信托。这一消息引发了对“信托权之争”的热议。

致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丽娅律师表示,信托权的设立可能存在间接或第三方设立等途径,关键在于谁是信托契约的委托人,以及信托结构是否隐藏了身份。此外,还需关注汇丰银行是否为受托人或仅为账户托管人。

据此前报道,宗馥莉曾从建昊公司在汇丰银行的账户中转走108.5万美元,且为建昊公司董事。香港高等法院要求冻结建昊公司在汇丰银行的账户。尽管有观点认为这表明信托被击穿,但多名律师表示,这种说法并不成立。信托结构的合法性和隔离性仍需关注。

7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香港高等法院获取了一份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自称宗庆后子女)诉宗馥莉、建昊公司的诉状。诉状显示,三人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针对宗馥莉的临时禁令,以阻止她处置、处理或减少在汇丰银行以建昊企业有限公司名义开立账户的资产价值。法院向两名被告发出了临时禁止令,并要求说明转出的约108.5万美元的去向。但诉状中并未提及“分割信托权”。

据报道,原告律师表示,除了香港高院的起诉外,宗继昌等三人还在杭州的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获得每份价值7亿美元共计21亿美元的信托权,声称这是他们已故父亲宗庆后承诺为他们设立的信托,且该信托在香港汇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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